一歲之後,幼兒活動自如,就可以學習作自然的音樂韻律動作,配合錄音機節奏清楚和輕快的音樂,父母親和兄弟姐妹帶領幼兒一起作動作,很快便能讓他模仿而做出自發性的協調韻律活動。在選擇音樂時,父母應注意樂曲的多樣和變化性,因為多種的音樂節奏,可以刺激幼兒不同的反應動作,是最理想的早期音樂韻律活動;父母親更應放心,引導幼兒作律動,是任何有無學音樂舞藝基礎的父母都能輕易勝任的。
嬰幼兒音樂教育重點
二歲至三歲的幼兒,父母親千萬不可錯過和孩子做音感及關節動作的親子活動,日常的家庭用品,例如:鍋子、鍋蓋、鐵鏟、長筷子、湯匙、桿麵棍,及會發出聲音的紙張,或者是市面上兜售的小鈴噹、響鼓等音樂玩具,都是非常好的音樂素材,父母可和幼兒一起進行敲打遊戲,再配合肢體的韻律活動。其實,幼兒階段的音樂教育並不是認識五線譜或樂器練習,三歲以前的音樂及韻律教育應著重在以下幾點:
1.初步對周圍聲音的感受力,喜歡有聲及和諧有秩序的音樂世界。
2.具自由及創造性進行音樂律動的能力及興趣。
3.習慣在生活中透過唱歌、敲擊樂器流露感情、發洩情緒。
4.對多樣性的音樂儀器產生興趣。
5.養成有旋律性及有儀表性的節奏舉動。
如何選音樂老師
如何為幼兒選擇音樂老師,常是父母親感到困擾的問題,美國茱麗亞音樂院教授就曾說:「啟蒙老師可以造就一位音樂家,也可以毀了一位音樂家。」尤其現在音樂老師參差不齊,孩子的聽覺靈敏、模仿性強,如果在啟蒙期能有良師指導其正確音感培育、指法、節奏等,孩子在日後的學習上就會更為順利。以下是二種選擇音樂老師的方法,提供給父母親參考:
1.親友介紹:如果有親戚朋友的孩子也在學習音樂,父母親可以詢問孩子學習的情況,或實際觀察老師的教學方法,再決定選擇的老師。
2.音樂團體:現今有許多音樂教學中心,例如:山葉鋼琴、朱宗慶打擊樂器、吳美雲音樂教學,教學中心的老師都是經過特別挑選和訓練,素質較好,家長可以按照其教學進度,讓孩子循序學習。
音樂啟蒙教育如果一開始就在特定的音階、指法、和弦、認譜等複雜的知識和技巧上訓練,孩子會覺得枯燥乏味,而無法享受到音樂的樂趣。因此,音樂啟蒙教育,感覺的啟發重於知識技巧的灌輸。感覺的啟發包括從肢體的律動去感應節奏的真諦;從不同材質所發出的聲音去發現不同的音色;不同的方式的演奏去感受不同的聲音狀況,這些都必須透過孩子本身的感官親自體驗而來,因此,建議父母親經常透過有趣的遊戲,讓孩子更喜歡接觸音樂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