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心理學家馬克法蓮說:「孩子的反抗是自我肯定與自我保護的一種綜合」。
二、三歲之間,反抗是自我發展的一種過程,父母不用太操心。一般而言,三、四歲可以算是孩子反抗的顛峰期,以後就會很快地消失。當兒童慢慢建立了獨特的自我,並能由服從別人而得到滿足時,就會變得相當的合作。
另外二位美國心理學家耶可見契和艾迪勃可則說:大部分四至七歲的孩子,仍會表現出不服從、愛反抗、要求注意的行為;令人訝異的是,不管男孩或女孩皆是如此。如果你企圖掌握這段年齡的孩子,也許你將發現事與願違,假使你想運用權威使之服從,或許你會發現答案總是令你不滿意的。心理學家說:愛與了解才是解決孩子反抗的最佳方法。
前面提過,反抗是發展的必然過程。他們從二、三歲的動作行為上的反抗一直發展到六、七歲的言語上的反抗。但是如果孩子長期表現出反抗行為,父母就得注意外在環境中是不是干擾孩子的因素存在。一般而言,父母管教態度越不合理、管教太嚴、管教不一致等,都將引起孩子的反抗心理。
研究中同時指出,孩子常會由於父母的規則太多而產生反抗。這些規則經常迫使孩子無所適從,譬如:父母一再的要求孩子「小心」、「乖點」、「不可亂摸插頭」等,但是卻忘了考慮孩子是不是明白這些「規則」的意思。
(取材自父母親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