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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前優生
罹患腫瘤婦女,也有懷孕的權利
婦科腫瘤治療後如何準備懷孕?

林口長庚紀念醫院婦癌科主治醫師 黃寬仁

懷孕是一件神聖、令人喜悅的事,因為生命從此有了傳承!然而,對於罹患過腫瘤或癌症的女性而言,懷孕卻是一件令人期待又怕受傷害的事,因為不知能否孕育一個健康的寶寶?懷孕時萬一腫瘤復發怎麼辦?以下醫師的專業建議,相信能解開您心中疑慮。

--育齡婦女常見的婦科腫瘤 --

懷孕期間的腫瘤治療


手術:妊娠15、16週進行為宜
懷孕期間,不管是診斷性的手術或是治療性的手術,有時是不可避免的。一般來說,懷孕期間的手術,對於母親或胎兒影響都不大。妊娠8週之後,胎盤的功能取代了卵巢分泌黃體素的功能,因此如有必要,切除卵巢並不影響繼續懷孕。但如果在8週之前手術,則有可能造成流產。傳統上,如果情況允許,手術皆在妊娠15、16週左右進行,因為此時對於胎兒影響較小,手術也較容易進行。

放射線治療:危險!保護腹部
懷孕期間的放射線治療,在任何週數皆會有影響,尤其是妊娠8∼15週時,因為此時為胎兒器官成形發育的關鍵期。放射線治療愈接近腹部,影響愈大。對於國人常見的頭頸部腫瘤,放射線治療因為距離腹部較遠,相對較安全,但腹部仍然需要以鉛板保護。

化學治療:妊娠12週之後再施行
懷孕期間的癌症治療,有時必須包括化學治療,然而大部份的化學藥物皆有可能造成畸胎,尤其是妊娠5∼10週時,因為此時正是胎兒各種重要器官成形的時期。在胎兒器官成形之後,也就是妊娠12週之後再接受化學治療,胎兒畸形的機會不大,但仍會有胎兒生長遲滯的現象。化學藥物會經由乳汁分泌,但其程度並未確定,因此化學治療期間並不建議以母乳餵哺嬰兒。

放射線治療對育齡婦女卵
巢功能的影響
化學治療對育齡婦女卵巢功能的影響
育齡婦女早期子宮頸癌的治療

婦癌治療後度過觀察期才可計劃懷孕

自避孕方法發明以來,婦女已經可以控制生育,也就是可以有計劃的懷孕。除了調整自己的生活、工作之外,也要讓自己的身體處於最佳狀態。懷孕前抽血檢查可以讓自己知道是否有地中海型貧血、肝炎或德國麻疹抗體。其他懷孕前準備建議包括子宮頸抹片檢查、陰道超音波檢查,以及乳房檢查,以確定自己的身體處於完善的準備狀況。

若婦女曾經罹患婦科腫瘤接受治療,一般婦產科醫師會建議,治療完成後3個月才準備懷孕。若是罹患癌症接受治療,一般婦癌科醫師會建議,治療完成後有一段觀察期才準備懷孕,而且常常需要不孕症科醫師的幫忙,因此必須與專家醫師作完整的諮詢。婦女罹患婦科腫瘤或癌症接受治療,自己必須有良好的心理建設,畢竟人在生病後,人生觀常有重大改變。

 

(詳文請見4月號嬰兒與母親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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