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採訪╱林嬪嬙
諮詢╱林口長庚兒童醫院兒童外科部主治醫師 陳正昌
「將胎兒取出進行手術,再放回子宮繼續懷孕」,聽來相當不可思議,但此先進技術在國外已有近30年的發展,而國人對此卻還很陌生。胎內治療目前的進展如何?對小兒科有什麼樣的影響?
侵犯性治療,爭議仍大
在分析胎內治療前,應先了解胎兒醫學,它分為胎兒內科及胎兒外科。
胎兒內科治療--透過母體傳達藥效,不具侵犯性
如胎兒甲狀腺功能低下,醫師會給媽媽用藥,讓藥效抵達胎兒而達成治療效果;或腎上腺素不足、胎兒心搏過速、胎兒先天感染等,都可將藥物藉由母體供給胎兒加以治療,這就是胎兒內科治療,治療的對象是胎兒,但健康的媽媽可能會因服藥而引起一些副作用,不過此方式並不具侵犯性。
胎兒外科治療--胎內引流、胎兒內視鏡、胎兒取出治療,具侵犯性
◎侵犯性較小的治療方式:
1. 在超音波的監控下,將長而細的針從媽媽的肚皮刺入,藉此讓導管進入子宮內進行胎內引流治療,治療疾病包括水腎、肺囊腫、水腦症等,媽媽所受的苦較小,而且此方式爭議性較小,國內某些醫院中心有在進行。
2. 剖開媽媽肚皮,再以胎兒內視鏡進入子宮內進行治療,此方式造成的早產機率較小,但目前國內尚未進行,需衛生署人體試驗通過方可施行。
◎侵犯性較大的治療方式:
就是將肚皮及子宮剖開,取出患有先天異常的胎兒,如肺腫瘤及畸胎瘤等予以治療,再放回子宮內,注入林格食鹽水代替羊水將子宮縫好,繼續懷孕到胎兒出生。只是此方式幾乎都會早產,術後必須馬上安胎。不過會用到此術的先天畸形胎兒比率其實不大,多數先天畸形仍在產後進行治療即可。此方式在國內也需衛生署人體試驗通過方可施行。
國外從治療橫隔膜疝氣開始發展
侵犯性胎內治療多會早產
大家很關心的是:侵犯性胎內治療會不會有副作用?陳正昌醫師指出,目前為止,未有因胎內手術而危及媽媽生命安全的報告,最大的問題在於進行後幾乎都會早產(35週以前),以及術後安胎藥物引起的副作用。以現在技術,在術後安胎還可再懷孕1∼2個月,此時胎兒多已超過30週,成熟度算足夠;而長期的影響大概就是將來懷下一胎只能選擇剖腹生產。
評估產前治療比產後治療好,就可考慮胎內治療
須依據國際胎兒醫學會標準執行
應有「視胎兒為病人」的觀念
胎兒即時治療,免去被墮胎或殘疾的命運!
在新技術引進的同時,其實更重要的是懷有異常胎兒的家長應該要稱充分了解該異常的預後及可能必須接受的治療,而是否要接受「不是一百分的小孩」,最後還是得由家長決定。此外,相關衛生單位也要提供專業管道供家長諮詢,即使家長選擇放棄,也應該是在了解後所做的決定,而不是在無知下不要小孩,這需要衛生單位、醫界及所有父母們共同努力!
(詳文請見4月號嬰兒與母親雜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