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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林嬪嬙
諮詢╱財團法人醫療改革基金會執行長 劉梅君
行政院衛生署醫政處副處長 薛瑞元
由於國內醫療品質良莠不齊,不當醫療引發的糾紛時有所聞,有鑑於此,衛生署將沿用長達17年的手術同意書進行修改,並配合各科醫學會製作的說明書,期望民眾在面對攸關生死的手術時,能夠清楚了解手術的風險、必要性、適應症等等,而不再有搞不清楚動了什麼手術、切除什麼器官,甚至手術的部位都不知道的離譜事件發生。這是與您切身相關的醫療新措施,不能不知!
不必要的手術凸顯醫療弊端
財團法人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表示,根據2000年發表的一份研究發現,台灣每年約有25000名婦女切除子宮,其中有4722名婦女(近兩成)是在不恰當的醫療決策下切除子宮;此外,在一份1998年以某大醫學中心子宮切除婦女為對象的研究則發現,約有三成婦女在手術過後,對於手術診斷和切除範圍認知不正確。這顯示台灣的手術前告知與手術的決定隱藏許多弊端,其他像人工關節置換、剖腹產等可能過多的問題,也早已引起社會關注。事實上,這些浮出的問題只是冰山一角,還有許多「不必要的手術」一直在傷害病患。
「陳太太在例行的身體檢查時發現子宮肌瘤,大小約有2公分,謹慎的她連忙到大醫院求診,被醫生告知要開刀切除。雖然陳太太覺得肌瘤既不痛也沒有別的症狀造成她日常生活的困擾,幹嘛要白挨一刀,但是心裡又想醫生是專家都這麼說了,那就開刀吧!」
國內長久以來的醫療文化,造成許多病人開了冤枉的一刀,或甚至喪失身體重要的器官,因此,約束國內手術的浮濫,並教導民眾如何保護自己,是最重要的事項。
病患應主動了解並勇於提問
舊版手術同意書缺乏重要說明,醫療糾紛不斷
明年全面實施新版手術同意書
新版手術同意書的內容有大幅變動,分別有「醫師之聲明」及「病人之聲明」,且規定要一式二份,分別讓醫院和病人保存。新版手術同意書中規定醫師必須寫明疾病名稱、建議手術名稱、建議手術原因;現行的舊版手術同意書,醫師只須口頭告知病患建議手術原因。
「醫師之聲明」部分: 醫師必須向病人說明手術的原因、步驟、範圍、手術風險、成功率、輸血可能性、手術併發症及可能處理方式、不實施手術可能的後果及其他可替代的治療方式、預期手術後可能出現的暫時或永久症狀等等,必須逐項向病人進行說明並勾選。
「病人之聲明」部分:
讓病人確認了解手術的必要性、步驟、風險、成功率等相關資訊;選擇其他治療方式的風險;手術可能預後狀況及不進行手術的風險。病人也要在同意書的聲明中勾選,以確定了解每一項目。
然而,由於各項手術差異性很大,無法適用同一種內容及格式,因此在配套措施方面,衛生署已陸續與各醫學會討論,由醫學會製作特定手術的說明,現階段依健保局統計資料,選出排名前五十名的特定手術項目進行說明書的製作。
完整術前說明有利醫病雙方
民眾要學習如何自保--3思8問
不過,就現在整個醫療環境來看,我們無法期望短期內能有多大改善,因此,「民眾自保」是當前最重要的課題。都會區民眾可以很便利的從網路取得相關醫學資訊,所以建議多收集資訊,充分了解後,在就醫過程中,可以隨時向醫師提出疑問,只要問得切題,相信醫師會樂意為病患解答;最怕就是不知道問什麼,或根本不敢開口,而醫師本身都很忙,無法主動告知,病患權益自然受損。
此外,面臨手術時,如果要再諮詢第二家醫院或醫師,恐怕會再進行重複的檢查,有浪費健保資源的情形,若衛生署能設置諮詢機制,讓民眾在接受手術前有疑慮時,能獲得正確的建議,或許就能因此避免不必要的開刀。
對此,衛生署表示,病患在簽署手術同意書之前一定要「勇於發問」,而除非是緊急手術,否則醫院應該給病人充分時間考量與準備,病人也可以再請教其他醫師。
民眾會透過衛生署服務專線進行諮詢時,其實多在事後已發生爭執時,薛瑞元強調,醫院和其他行業一樣,都有良莠不齊的情形,手術同意書的補強就是希望醫院能給病人「知的權利」以及決定手術時的重要資訊,對醫師而言,在手術後一旦發生問題必要牽涉到訴訟時,手術同意書其實就是一項最好的保護。
【附件】手術前3思8問
1思:我要不要動這個手術?
1問:我為什麼需要動手術?
2問:如果我不動手術會怎樣?
3問:有沒有其他的治療選擇?
2思:是什麼樣的手術?
4問:我需要哪一種類型的手術?有哪些可能的併發症?
5問:我需要哪一種類型的麻醉?有沒有專業的麻醉醫師全程照護?
6問:誰會執行這手術?他的技術如何?
3思:手術之後會怎樣?
7問:手術後多久我才可以回復正常的作息?
8問:我對於這個手術還有哪些疑問?
*注意:緊急手術不適用
(詳文請見9月號嬰兒與母親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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