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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撰文/陳華櫻
採訪諮詢/台北市立陽明醫院整型外科主任黃乾誠
台安醫院急診室主任湯俊業
參考網站/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兒童燙傷基金會
(http://www.cbf.org.tw/)
意外傷害對幼兒的所造成的威脅與危害不亞於疾病!學齡前的小寶貝,活動力旺盛,卻缺乏對危險的認知,正是意外傷害的高危險族群!因此就算是待在家中,家長一不留神,意外隨時都可能發生,真是防不勝防。
要預防意外傷害,除了應在居家佈置上以幼兒為優先考量,並提供給他們一個安全的活動探索空間之外,家長若能擁有一些基本的醫藥或急救小常識,一旦意外傷害發生,小傷不必送醫,嚴重的亦可在送醫前先做緊急處理,將傷害的程度降低。
【PART1 燒燙傷】
皮膚是身體最外層的保護器官,一旦受到燒燙傷的傷害,不但會失去原有的功能,壞死的組織更有可能成為細菌繁殖的溫床,而引發全身性感染。
學齡前小兒的燒燙傷意外是急診室中常見的個案,大多是在玩樂或沐浴中被沸水、熱湯、熱油、熱茶、洗澡水等燙傷為多;其他還包括被火灼傷(如瓦斯爆炸或是玩爆竹時被炸傷等)、接觸性燙傷(如機車排氣管燙傷)或是化學藥劑、電灼傷等。
徵兆表現&觀察指標
燒燙傷後的典型表現為:紅腫、疼痛、起水泡,而依燒燙傷程度及深度的不同,有所謂的三度四分法。
需要送醫嗎?
是否需要送醫或住院可依據燒燙傷的嚴重程度、面積及部位做為判別標準。以程度來說,2-3度燒燙傷需要先送醫治療(詳見上表);若以燒燙傷面積來分,輕度燒燙傷只要依醫生指示至門診換藥治療即可;中度燒燙傷就需要住院治療;若是嚴重燒燙傷,便須送往燒燙傷加護中心治療(詳見下表)。
至於燒傷面積,雖成人與幼兒的身體比例不同,但有一適用於成人及幼兒的簡單計算方法,就是以患者手掌的大小(含五指合併部位)為基本計算單位,約相當於身體表面積的1%,若燒傷面積超過10﹪就需要送醫;而燒傷的部位若是顏面或外生殖器部份,也應即刻送醫。
緊急處理&禁忌
在送醫前,家長若能保持鎮定的先做一些緊急處理,可將傷害程度再減低一些,由於推廣得當,許多人都對「沖、脫、泡、蓋、送」的處理口訣耳熟能詳,至於處理原則,簡述如下:
*「沖」: 迅速以流動的自來水沖洗,或將受傷部位浸泡於冷水內,以快速降低皮膚表面熱度。
* 「脫」: 充分泡濕後,再小心除去衣物;必要時可以剪刀剪開衣服,並暫時保留黏住的部份。儘量避免將傷口之水泡弄破。
* 「泡」: 繼續浸泡於冷水中30分鐘,可減輕疼痛及穩定情緒。但若燙傷面積廣大,或年齡較小,則不必浸泡過久,以免體溫下降過度,或延誤治療時機。
* 「蓋」: 用清潔乾淨的床單或布單,紗布覆蓋。勿任意塗上外用藥或民間偏方,這些東西可能無助於傷口的復原,並且容易引起傷口感染,及影響醫護人員的判斷和緊急處理。
* 「送」: 除極小之燙傷可以自理外,最好送往鄰近的醫院做進一步的處理。若傷勢較大,則最好轉送到設置有燙傷中心的醫院治療。
以上是遭熱液燒燙傷之後的處理原則,若是其他原因造成的傷害,會有不同的處理方法,例如若是被化學藥劑波及,受傷後要立即用大量的自來水沖洗受傷部位,沖洗時間至少60分鐘,以減低皮膚表面的化學劑濃度。
若是因觸電造成,要先切斷電源,或用絕緣體將附著的電線移開,一旦傷者發生呼吸或心跳停止時,應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及體外心臟按摩術急救,同時儘快護送到醫院做進一步治療。
※目前健保住院標準: 在病患送達醫院後,醫護人員會依燒傷程度(面積與深度)做不同的處理,目前健保局已明列燒燙傷病患住院標準,標準如下:
1. 較輕微之傷害可住於燒傷病房、一般病房或門診治療。
2. 二度燒傷,燒傷面積成人大於全身20%,兒童大於10%;或三度燒傷,燒傷面積成人大於全身10%,兒童大於5%,可住入燒傷加護病房。
照護原則
就算是較小面積的傷口,醫師還是建議先按時回醫院換藥,等3天後皮膚組織的分泌物減少後,可依醫生的衛教指示在家自行換藥;幼兒的復原癒合能力雖然優於成人,但是對疼痛的耐受度低,可使用生物敷料(如人工皮)敷在傷口表面,提供較好的皮膚生長環境,以加速皮膚復原並減少疼痛,並且不再需要天天換藥;但因成本較高,太大面積的燒燙傷得花上不少的金錢。
而在傷口癒合之後,可貼矽膠片(一般醫療器材行都可買到)以免日後留疤;但不宜使用美容膠布,因為燒燙傷的傷口通常在半年內去搔抓或是撕貼膠布時對皮膚的拉扯,都還有可能再起水泡,應特別小心。
【PART2 頭部重創(腦震盪)】
【PART3 骨折】
【PART4 擦傷&割傷】
【PART5 異物入侵鼻&耳】
【PART6 呼吸道梗塞】
【PART7 中毒&誤食】
(詳文請見12月號媽咪寶貝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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