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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官麗華(資深財稅記者)
又到了報綜合所得稅的季節,對育兒家庭來說,怎麼樣「報稅」最為節稅?是大家最想了解的重點。稅務專家建議,在5月報稅前,趕快張羅過去一年的報帳收據、發票、房屋修繕單據;父母親若為子女購買了人身壽險保單,記得申請保單附約部分的繳費證明;如果夫妻間真的不知道,該用誰做納稅義務人報稅最划算,3種基本方式都要先試算一次。
目前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書分成兩種:「一般申報書」及「簡式申報書」,要注意,後者並沒有任何「節稅效果」,因此,如果想要節稅,建議要採用「一般申報書」來報稅。
育兒家庭要報稅,與一般單身者最大的差別在於,「夫妻」間要如何整合或分開報稅?根據我國稅法相關規定,新婚夫妻在「結婚當年度」可自由選擇報稅方式,但結婚第2年以後,就只能「合併申報」。
寶寶生日影響節稅與否
因此,屬於「新婚」族群的「準育兒」家庭,夫妻雙方就有4種申報方式,包括各自單獨申報、合併申報A(以夫為納稅義務人、妻的薪資所得分開計算)、合併申報B(以妻為納稅義務人、夫的薪資所得分開計算),若夫妻雙方都沒有薪資名目,就採用合併申報C方式(夫妻全部所得合併申報)。
「準育兒」家庭選在何時生小寶寶,也會有一定的節稅效果。宏利人壽建議,在「年底」時生小孩,剛好可以趕上在隔年的報稅季節,多增加一名受扶養親屬,再加上生育收據可以採「實支實付」方式,做為醫療費用扣除額,這樣一來,就會有雙重節稅效果。
如果已經是育兒家庭了,同時夫妻間也「必須」合併申報。
專家建議,前面提到的3種合併申報方式,都要事先各試算一次,因為夫妻間的收入高低不同,再加上列舉的扶養親屬人數、年齡都不同,如果不試算,很多家庭都不會採取對自己最有利的方式申報,反而會多繳所得稅。
BOX:夫妻合併申報小撇步
宏利人壽提供夫妻合併申報時幾個小撇步:
(1) 是如果夫妻任一方的扶養親屬較多,可以其為納稅義務人。 (2) 是如果夫妻有一方收入較高,另一方較少,建議以高所得為納稅義務人,低所得者則選擇申報接受扶養。
(3) 如果是單薪家庭,而且夫妻名下都沒有其他收入,建議要採取合併及申報方式,最划算。
平常就要增加「扣除額」
保險節稅效果顯著
小家庭買保險首重保障
各種單據謹慎收集
如何平衡投資與節稅
小心報稅小疏忽
還要提醒大家最容易犯的報稅錯誤;一是「未列報」受扶養親屬所得,這是很容易疏忽之處,但稽徵機關在財稅資料中心,都會針對每個人收入建檔,所以犯這種錯誤,最後還是很難逃「法網」。
另外,有3種報稅集中在子女部分;首先是,「列報扶養『免稅所得者』的子女」是錯誤的。因為目前軍人以及國中小教職員等,仍不用申報所得稅,但這些人的子女,也不能再被「他人」列報為扶養親屬,這點必須要注意。因為,稽徵機關發現常有「免稅所得者」的兄弟姐妹等家屬,申報扶養這些免稅所得者的子女。
另外,納稅人未滿20歲的子女,如果已經有「所得」,還是要由納稅人合併申報課稅,不能採取單獨申報方式,除非這名未滿20歲的子女,已經結婚自組家庭,才可以獨立申報所得稅。
此外,納稅人會認為,只要子女沒有所得,就可以繼續申報為受扶養親屬。
但根據稅法還規定,納稅人所列報扶養的子女,「必須未滿20歲」;因此,如果子女已經年滿20歲,而且沒有工作、也沒有在學,在這種狀況下,是不能繼續被列為扶養親屬的。
(詳文請見5月號媽咪寶貝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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