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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子錦囊
讓寶寶不再愛吵架!

採訪諮詢/台北市保母協會理事長 何雲鳳
採訪撰文/卓文惠

「媽媽,哥哥打我!」「小乖,你怎麼可以打小寶!」類似這類的問題,層出不窮,讓做家長的大人平日頭疼不已,為什麼明明是一件小事,小朋友們卻爭的臉紅脖子粗呢?

了解原因,才能給予協助

小朋友愛跟其他同伴或家人起爭執,台北市保母協會理事長何雲鳳老師表示,小朋友意與他人起爭執,可以納為幾個原因:

一、保護自我領域免受侵犯:
「這個東西是我的,你怎麼可以拿。」小朋友清楚的知道這個東西是「屬於我的」,當有人侵犯他的主權,哭泣、打人、耍賴等的動作通通出爐,這個時候,爭奪的對手、旁人的勸阻,都無法阻止他發洩負面的情緒。

二、沒有學習應有的「分享」:
「教導正確的知識很重要,」何理事長表示,很多時候,較小的幼兒不只是主權上的宣示,有時只是他們不願意將自己的東西給別人使用,如果從小照顧者有教導所謂「分享」的意義,在紛爭上自然能夠減少。

三、習慣成自然:
「媽媽,哥哥搶我的玩具啦!」剛聽完弟弟說完,「啪」的一聲,你就看到弟弟伸手打了哥哥,瞬間,兩兄弟就打了起來。部分小朋友當一發生爭執,轉個身,打人、推擠等不當行為通通出籠。
「身教大於言教」家長應該要檢討,小朋友容易做出這樣的行為,是不是因為受大人日常的行為的影響,有時候自己跟人打招呼時,以為沒啥大礙的輕拍對方的動作,可是卻讓小朋友誤以為這樣是正確的方式,認為打人是沒什麼大礙的,何理事長特別提醒家長要留意。另外,不良的習慣也應該要被修正,一些日常不合宜的行為,家長要馬上給予立即的教導,小朋友現在輕輕打你一下,出了家門就有可能去打其他小朋友了。

四、無理取鬧:
很多時候因為被大人忽略,或是想要引起照顧者的注意,小朋友藉由與他人爭吵、打架,來吸引旁人的目光,最好的處理方式,就是馬上處理小朋友的狀況,先安撫他的情緒為要。

處理前,先學習正確的心態

一、爭執是必然的過程:
看待小朋友的爭吵,不妨把它當學習團體生活的第一步。重要的是,當這種爭吵的行為發生時,一旁的照顧者可以適時給予正確的指導,經由明確的教導,日後進入托兒所、幼稚園,自然而然避免不適當行為的發生。

二、安全為首要注意:
在處理小朋友彼此間的哭鬧、爭執時,大人都應該要先注意是否在安全無虞的狀況下。因為有時候小朋友無傷大雅的小爭執,可以有益於他未來的團體生活,但是家長一定要留意他的「安全」,如四周有沒有危險物品,小朋友有沒有可能會受傷等。

三、正確的判斷:
何理事長表示,這是在處理紛爭的過程中,協調者對小朋友個性的了解、對事件正確的判斷等相當重要的。3歲以下的小朋友,很多無法清楚的解釋整個事件的過程,若是一味的相信眼睛所看到的,或不分青紅皂白先處罰再說,很容易對小朋友的心理造成陰影。若是家長平日都有仔細觀察小朋友的個性,徹底了解他做事的方式,一旦當紛爭發生時,經過了解原因,就可以知道小朋友是否故意犯錯。

四、依據一個原則
五、適時溝通、安撫很重要
六、適時的抒發情緒

解決紛爭的方式

一、及時的處理為要
二、顧及幼兒的自尊
三、與他站在同一個立場上
四、做到彼此公平:
五、不要製造爭執的機會

(詳文請見2005年1月號媽咪寶貝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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